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官方网站  中央新闻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经济网 中国经济论坛

首页 > 财经 > 宏观 > 正文

姚劲波代表:规范租房市场 保障“租”有所居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孙冰)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经济正在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今年新当选的两会代表委员中,有不少来自科技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家,58集团CEO姚劲波就是其中之一。今年,作为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姚劲波代表向大会提交四份建议。

建议一:加强“三农”信息化建设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作为中央一号文件,该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系统部署,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绘就出“三农”事业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具有里程碑意义。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当前的农村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机械化普及程度低等问题屡见不鲜,城乡数字鸿沟依然巨大、信息孤岛普遍存在。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要加强“三农”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全面对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个环节,助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引入智能化、标准化的社会服务机制;推进农民职业化发展和人才回流,为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创造良好环境;从而为有效解决乡村发展中的各类问题提供有力保障。鉴于此,我建议政府部门在以下方面引导发展,为乡村振兴打通一条信息高速公路:

一.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首先科技要振兴。政府要鼓励创新,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首先,整合大数据、云计算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其次,整合民间力量,促进私人资本扩大对农村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的投入,依靠市场路径,在农村治理、产业发展、生活便利化等领域扩大创新成果的广泛应用。再次,促进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等现代技术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密切融合,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科技成果。

二.注重生态治理,完善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

要想富,先修路。如今,乡村要建设好虚拟和实体两条路。一是虚拟的网络公路,当前城乡之间的“信息化鸿沟”依然存在,面向三农的农业数据云平台尚未建立。二是交通物流的实体线路。在农产品上行和科技产品下乡的互通过程中,交通物流网是必备基础。因此政府要加大建设力度,把农村信息化平台搭建完备,并完善交通物流设施,让物质和信息都能触及乡村版图的末梢,彻底打通城乡链接。同时,乡村信息化产业的发展,也将扩大农业互联网等绿色产业经济比重,还乡村生态以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三.重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良性信息流动

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保证农村安全稳定、长足发展的重要手段。当前,由于乡村信息化平台和软硬件资源薄弱,农民获取信息渠道狭窄,给各种违法、虚假内容以生存空间。随着乡村信息化的发展,农村信息服务站广泛进入,可以给农民提供真实、有价值的数字资源,让国家大政方针、利农信息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从根本上消除不良信息的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文明风尚。

四.构建村务数字化平台,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村务数字化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要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村务工作应打造成集村务管理、党建工作、农村电商和精准扶贫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借助信息化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从而整合农村各类生产要素,连接城乡资源,促进城乡融合,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五.加大信息化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

政府应建立健全培训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通过互联网授课、远程教育等手段,加快培育一批熟练掌握互联网技术、适应互联网经营模式的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尽快打赢乡村脱贫攻坚战。

建议二:优化产业环境 培育新服务业成为社会发展新动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服务业呈现出数字化、品牌化、连锁化、资本化的特点,并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更充分地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效率,我们称其为“新服务业”。以“互联网+服务”为代表的新服务业为社会经济的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力,带来了经济结构诸多方面的积极变化,未来极有可能会表现出聚集倍增式的发展态势。但是,也受到行业政策支撑力不强、服务标准化制度缺失、创新人才引留难等问题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展进程,为此,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放开新服务业市场准入,营造公平发展环境。政府应尽量清除非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并在准入条件上,减少或降低经济性要求,以此转变服务业监管方式,营造鼓励创新的体制环境。

二是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推进新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引导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化制订工作,同时要创新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方式,探索实施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制定权限下放;加大对服务业标准创新的扶持力度,设置服务业标准化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地方法规的制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运维等。

三是完善人才引留机制,为新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首先,要推进宽松的互联网高科技人才引进和落户政策,为其解决子女就学、住房等固定需求。其次,要对科技创新型企业采取减免或返回税收的激励机制,通过营造良好行业环境,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吸引并留住这些人才。同时,应该在财税上对科创企业进一步扶持。目前众多科创企业实行的期权制度,由于创业成败的不可预见性,员工要承担企业发展风险,税务部门可将该类所得从“薪资所得”改为“资本利得”项目,以更低的税收激发企业创新动力。

四是共建共享新服务业大数据系统,重建消费安全秩序。由政府牵头,企业深入参与,最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借此,政府部门可及时掌握服务业动态,为行政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企业可通过对从业者的信息审核,确保他们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上的可信度,重建消费安全秩序。

建议三:规范租房市场 保障“租”有所居

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标,给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目标实现路径,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加快租赁市场发展、完善租赁市场政策环境,让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决心和意志。

自2015年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来,关于住房租赁的顶层设计持续加快出台,住房租赁市场日渐火爆,根据国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2017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租金规模约为1.3万亿元,广东省和浙江省城镇家庭中分别有47%和41%的家庭是租房居住的,在北京和上海两个直辖市中,分别有37.2%和38.3%的家庭是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需求,已达到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规模,远远高于全国25.8%的平均水平。这表明中国大城市的租赁市场非常庞大。但与此同时,租赁市场建设仍面临着诸多瓶颈,房屋租赁立法上相对不足,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诸多权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租户居住环境、安全等基本权益缺少有效保障。违规“群租”现象频现等均是其发展不成熟的表征。对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推动住房租赁制度建设,破除“买房才是安居”的固有观念。希望政府进一步推动“租购并举”等制度的落实,从政策层面予以保护,逐步使租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获得与买房居民同等的待遇。同时,要让更多年轻人进一步增加对于租房的接受度,改变“买房才是安居乐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更加积极的置业观。

二、健全租房市场立法,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居民需求,增加供给非常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通过国家层面的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让租房如同购房一样住的放心。希望政府加快补齐租房市场立法领域的短板,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明确房屋租赁双方权益和中介公司责任,建立快速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机制,让解决租房纠纷问题有法可依,同时在交易环节加强承租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三、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加强租赁房源多渠道保障。目前大城市租赁人口比例不断增加,在保证租赁房源供给量的同时,建议加强多渠道保障。鼓励多方主体加入到租赁房源的供应和建设上,引导人们将闲置住房用于出租。同时,进一步放宽承租人租房时的公积金提取限额,并考虑租金抵扣个人所得税。另外,政府、房地产企业和专业化租赁机构应多方合作,在大型工业园区、商业区周边增加经济型公寓,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和生活。

建议四:利用互联网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党中央历来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高度关注。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为残疾人事业擘画蓝图,提出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无论对残疾人个体还是社会整体发展而言都意义重大。但毋庸讳言,这项工作还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克服。一是残疾人就业渠道仍然较窄。虽然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就业培训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就业选择却相对有限,大多集中在保安、库管等薪资增长幅度不高的岗位上。二是残疾人群体与用人企业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根据我们在2017-2018年所做的残疾人就业专项调研,职介所及招聘网站中对于残疾人招聘的专项信息非常有限,70%以上的残疾人求职是通过熟人介绍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用工意向组织的岗位需求无法及时反馈到残疾人群体,造成供需端信息匹配困难。三是一些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尚有偏见,不愿落实残疾人就业指标,或者聘用了残疾人但并不要求其实际上岗,形成了残疾人“虚假就业”现象。

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上述问题打开了一个新局面,让众多残疾人“足不出户即可上岗”,使他们走出困境,重新融入社会。可以预见,在互联网时代,通过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充分挖掘整合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资源,汇集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以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模式,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将为残疾人提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对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开展网上技能培训,提高求职成功率。职业技能是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实现稳定就业的关键。政府与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要广泛开展网上职业技能培训,施行个性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并与用工单位对接,让残疾人职业培训更贴近用工需求,实现从培训到就业的直接转化。

二、拓宽就业信息渠道,鼓励企业加大招聘力度。相关部门可与招聘网站合作,为残疾人建立招聘专区,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项招聘会。在提供的职位类别上,以全职兼职灵活结合,并增加职位丰富性,给予残疾人结合自身情况的多样选择。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残疾人就业等基础数据库建立使用。相关政府部门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就业状况和职业需求等数据的统计和动态管理,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数据支撑,并向参与该项事业的社会主体适时适度开放,便于政府和社会统筹资源,更好地为残疾人就业服务。

四、完善服务措施,支持残疾人利用互联网创业。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残疾人创业的支持力度,在起步阶段提供相关的启动资金与资源,并提供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平台展示机会。同时,应出台相关政策对残疾人网上就业时取得的劳务性收入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络编辑:崔晓萌)
作者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