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贾国强) 2月27日,上市公司大东南(002263.SZ)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东南集团),因质押股份被华龙证券强制平仓,未及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2017年1月25日,大东南集团将持有的大东南9296万股质押给华龙证券;2018年1月25日,上述质押股份到期,大东南集团与华龙证券协商同意延期赎回,但如标的股份价格下跌,大东南集团需补充保证金至预警线之上;2018年2月13日,因上述质押股份价格跌破平仓线,且大东南集团未及时补充保证金,华龙证券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大东南股票5万股,成交金额13.05万元。大东南集团作为大东南控股股东,在已知质押的股份将被华龙证券强制平仓的情况下,未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