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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认购8年后仍未签约

连日来,江南山水和江南府数十名购房者向记者反映称,交了房屋认购款之后,开发商未能按期签约,房价大涨之后有人却被告知违约且要办理认购退款手续。对此,房管局已经关闭了项目网签权限,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江南旗下两项目购房者认购后未能签约

“8年前,我认购了位于朝阳区红坊路江南山水一套89.93平方米的住宅,如今房价涨了约5倍,却仍未拿到房子。”购房者王晓华(化名)称,其签订认购协议之后未再签约正式合同,整个小区有超过20户购房者面临类似的问题。

据王晓华提供的认购协议显示,其所认购的房子面积约90平方米,单价约1.4万元/平方米,首付比例60%、约为74万元,已于认购协议签订时缴纳,而且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南投资)开具了收据,双方签订认购协议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按约定,总房款剩余的48万元在签订正式商品房购买合同及通过网签后由银行按揭解决,购房人在接到开发商通知7日内,到售楼处签订正式购买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王晓华还称,双方签订认购协议时,其所购买的房子并没有取得预售证,直到2013年下半年才获得预售证,在缴纳首付款将近4年后才具备签订正式合同的条件。期间,开发商一直称待预售证下来方可签约,至今也未通知业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北京市住建委信息显示,目前江南山水项目累计共获得4个预售证,其中王晓华所购买的A1及A2两栋楼的预售证直到2013年8月3日才取得。

“江南投资开发的另一个项目江南府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有超过30名购房者在缴纳认购金后,现在被告知违约解除认购协议。”江南府购房者李文(化名)介绍,其于2016年6月25日以4.8万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面积约100平方米的住宅,约定首付是30%,先后交纳了10万元的定金和3万元抵6万元的电商费,共计约13万元,认购书约定,认购书签订3日后提交相关资格审核资料,30日内完成签约。时至今日,李文说:“从未接到交首付签约的通知。”

业主:房价一直涨,谁会去违约

2017年10月前后,江南府部分购房者收到一份江南投资署名的通知函,被告知“您拒绝签约,因您未在约定时间交首付及签约,我司按照认购书约定解除认购。”该通知函还显示,开发商曾于2016年7月、12月通知部分购房者签约,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进行签约。

“从认购至今,房价一直涨,谁傻呀会去违约?实际上我们一直催开发商签约,他们一直不办,期间我还给开发商发过挂号信请求按期交首付签约,但被拒收。最后竟然提出按照现在市场价格重新签合同。”对此,和李文有着同样遭遇的江南府购房者李辉(化名)向记者提供了部分与自称江南投资工作人员协商签约的录音录像,并提供了一份寄往认购合同上卖方地址的挂号信。

据记者了解,部分购房者收到了签约通知,但也因各种原因没有真正签约成功。

多日以来,记者就此事多次与江南投资方面联系,自称是工作人员的男子回复称“会向领导汇报”,截至发稿时再未得到任何回应。

据江南投资销售人员介绍,目前两项目均处于在售状态,江南山水均价约5万元/平方米,较王晓华认购时上涨约4倍。江南府项目均价约为7.6万元/平方米(带装修),较李文认购时上涨约40%。

房管局:建议购房者司法维权

对此,朝阳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目前已经接到约7名江南山水购房者投诉此事,投诉江南府的购房者约30名,针对此事,已经关闭了这两个项目相关网签权限,房管局只能尽力协调处理,建议购房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上述纠纷,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丁香律师表示,若购房者已按约履行相关购房资料的申报义务,且并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在约定期限签约及交纳首付款等情形,则不构成违约。如果开发商认为购房者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则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购房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签订认购书时确定的房价购买该房屋。

丁香律师进一步分析认为,若房屋已售罄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不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认购款,还可要求其赔偿房屋升值后的预期利益损失。

本版采写/摄影新京报记者张建


(网络编辑: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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