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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证监局:打好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开局战”

□本报实习记者 张宪

新疆证监局日前下发通知,着手安排部署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重点工作,力争打好2018年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开局战”。

新疆证监局在通知中对各发行人年报编制与披露及其他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信息披露规范是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基本要求,高度重视年报工作,及早部署安排,高质量完成年报编制并按期披露;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规定编制公司债券年度报告,重视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是加强对会计准则和监管政策理解认识,全面提升财务核算质量,确保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企业价值;四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开展经营活动,规范交易行为,着力提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实效,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避免出现违规资金拆借、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五是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证券自律组织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违规问责机制,防范信息披露违规。

新疆证监局还要求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通知内容及时转达至年审机构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审计机构履职尽责提高审计质量,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提醒债券受托管理人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下一步,新疆证监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债券部2018年总体工作要求,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各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风险排查,对年报做好全面审核分析工作,择机开展现场检查。对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进行严格处理。同时将加大对相关年审机构和受托管理人监管工作力度,督促各方勤勉尽责,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网络编辑: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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