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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办发文 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变身“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江苏两办下发《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之一

江苏两办下发《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之一

江苏两办下发《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之二

江苏两办下发《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之二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刘照普)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在省级政府机构限额内,将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要坚持中央统一规则,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

近年来,金融领域不断出现的一些新变化,对原有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提出新要求,将原有的地方金融办升级为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方案应运而生,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方将此思路付诸实践,这项改革会在更多的地方推进,名称变动的背后,更多是金融监管职能的加强和提升。

去年三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江苏被国家列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省份,江苏除在省一级全面开展试点外,目前,常州全市,无锡、南通、盐城等3市及江阴、宜兴、启东、如皋、东台、滨海等6县(市)正在开展试点。

9月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随后的9月底,江苏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厅便下发了《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在当前强化金融监管的政策大前景下,加快推进省一级的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的监管管理。


(网络编辑:张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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