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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部分地方政府防范债务风险任务较重

经济网讯 7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介绍财政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到,最近推动金融去杠杆,导致一些企业融资成本可能往上走,这种背景下,财政是不是会加大对企业的支持,来消化融资成本上升对企业的影响?对此,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表示,这个问题,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一块地过来了,财政政策主要还是在减税、降费的力度上加大,让企业有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同时我们通过财政支出工作去做好相应的工作。

我觉得去杠杆和融资成本上升,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学关系。如果说问财政该做什么?我们财政就是在税费政策的宽松环境上去做。另外,我们可能在产业扶持当中会关注一些重点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我们更关注比如政策类的融资担保机构,我们会对它们进行一些扶持。同时,我们会同相关方面做一些在风险补偿机制方面的探索,让金融机构把相应的成本降下来。

地方隐性债务的问题到底有多大?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表示,刚才就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刘伟副部长就财政部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的打算,已经作了一个清晰的介绍。我再简单补充两点: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发出了严管的信号。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管理思路,不断完善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在这个方面,有这么几个考虑:

一是依照法定程序合理确定地方政府举债上限,由地方统筹安排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加大“补短板”力度。

二是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这是“开好前门”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我们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发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还有一个是《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根据历史数据分析,这两个领域的融资在地方政府债务里面占的比重比较大。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还鼓励地方在法定限额之内,试点发展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建立专项债券和项目收益、资产相对应的制度。这些措施,就是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打造中国版的“市政项目债”,保障地方合理融资需求。这项工作是保障地方合理融资需求的重大机制建设,我们一定要做好。

三是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界定政府和企业边界,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转型以后的国有企业可以合法合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但是,政府不能替它承担偿债责任。

四是坚决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地方政府一律采取在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融资,要督促地方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规范管理政策要求,防止地方政府把它异化为变相举债的渠道。

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查处问责力度。刚才记者提到隐性债务,实际就是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借的债务。对这块债务,我们一定要保持监督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省级政府要建立严格的查处问责机制。要发挥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监管合力。

第二,今年5月份六部委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后来又发了一个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的通知。这两个《通知》都明确了地方清理整改的时限要求。据我们了解,现在各地都在抓紧整改,解除违规担保,积极与社会资本方协商纠正不规范的做法,力度是很大的,地方政府将在规定时限内要向我们报告清理整改情况。我想这方面预计会有比较好的改观。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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