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区防洪枢纽
经济网讯 7月19日,国家水利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召开苏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验收会。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苏州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苏州娄门堰滚水坝
苏州是著名的东方水城,水网密布、河流纵横。2013年8月,该市通过了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审查,成为全国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2014年4月,正式启动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投入资金822亿元,实施了五大行动:以水质提升为主要目标的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以水美为硬性指标的美丽镇村创建行动,以生态环境改善为重要内容的“两路一河”整治行动,以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为根本目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以提高城乡水生态品质为基本诉求的“自流活水”行动。
苏州市高新区太湖湿地公园
试点期间,该市持续推进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前,长江、太湖堤防达到50至100年一遇标准,城镇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供水能力达到717.5万立方米/天;建立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总量“三条红线”考核指标体系;建成了全国首个节水型城市群,有效保护了水资源;出台了全国首部生态补偿地方性法规《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大力实施活水畅流工程,城区河道水质主要指标提升至Ⅲ-Ⅳ类;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重点村、特色村治理率已达85%。目前累计建成6个国家级、3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古运河苏州盘门段
通过实地考察,验收委员们会认为,苏州创新理念,依托科技,大胆实践,通过各项任务的实施,水系连通性和水体流动性大幅提高,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其中,苏州探索建立的以“调水引流、自流活水”为核心的区域水环境治理模式,对类似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极强的示范带动作用。(陈瑜 摄影 缪宜江)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