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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助学脱贫

经济网讯 又是一年毕业季。正当完成了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些家庭贫困的学子却为考取大学后那笔不小的费用而忧心。

按照黑龙江省委部署,黑龙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于6月20日至8月31日,共同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将该活动进一步推向全社会,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捐资助学,帮扶贫困学子推动精准扶贫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以此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贫困家庭学生急需帮扶

国家出台的 “绿色通道”“助学贷款”等政策虽然解决了大部分因贫穷而上不了学的问题,但仍有完成学业困难的学子,客观上家庭支出的增加让他们在心理和生活上承受着不小的压力。除了大学生以外,其他各阶段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在享受国家帮扶的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

据统计,2016年底,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7.82%,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1.76%,文盲半文盲的7.12 %。教育与脱贫攻坚密不可分,让孩子更好地接受教育,是消除现有贫困、防止贫困发生的重要措施。

当前,黑龙江省精准脱贫攻坚正在扎实推进。据初步统计,该省贫困人口中,有学生16.8万人(其中学前21125人;小学77195人;初中35422人;高中15811人;中职1178人;高职1442人;大专及以上15821人)。困难家庭学生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困扰:

学费与生活费是贫困大学生家庭的沉重负担。上大学的费用占家庭支出的比例过大。据统计,黑龙江省贫困大学生的绝对数字和比例呈增长趋势,其中绝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地区。

高中学生各种费用给贫困家庭很大压力。目前,各地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制度还不十分完善,很多贫困家庭,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因为孩子上高中,使家庭生活水平受到明显影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学面临一些困难。在农村贫困地区,虽然国家实行了“两免一补”,但由于家庭贫困,加上大量乡村学校被撤并,许多农村的孩子上学,路途遥远,只能住宿,因此产生交通、住宿和伙食等费用给家庭造成一定困难。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在成长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在学习、生活、性格及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需要经济资助等多方面的帮助。

开展助学活动既能够保障困难家庭学生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顺利完成学业,不因贫失学、辍学,也能保证学生家庭不因学致贫、返贫。同时,也体现了对学生人格和心理的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社会的关爱、人们的关心,看到希望、自强感恩,快乐成长、积极成材。

群团组织“金秋助学”目标明确

近年来,我国的公益事业在党的领导和各级政府的支持引导下取得了长足进步。对各种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是公益事业的重要内容。为了号召、引领、带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公益事业、捐资扶危救困,帮扶贫困学子完成学业并推动精准扶贫,按照黑龙江省委部署要求,黑龙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分别制定了《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助学范围、助学方式和助学标准,计划筹资4500万到5000万元,救助困难家庭学生约3.6万人。

从黑龙江省群团组织《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来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分别有各自的重点救助对象。二是救助资金来源渠道比较有保证。三是对社会各界的引领作用比较强。

黑龙江省总工会将于每年6月20日至8月31日集中在全省开展以“心系职工情,共圆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预计全省工会今年筹集助学资金3500万元左右,将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就学子女2.5万左右人(次)。

一是扩大助学范围。由重点救助当年考入大学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扩展到大学、大专、中专、初高中和小学阶段入学、就读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同时,扩大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下岗失业造成上学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二是增加助学资金量。提高专项帮扶资金投入助学的比例。各地在省总工会拨付各地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中,增加用于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助学资金;增加工会经费专项投入,进一步向助学倾斜;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单位)和有条件的工会会员自愿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助学资金量。

三是强化助学措施。全面调查摸排,健全助学档案,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帮扶措施精准。改进助学方式,在保障集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对下岗失业和遭遇突发事件、大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的即时性救助。明确资助标准,省总工会助学资金资助的基本标准为:对考入或就读大学、大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5000元;对就读高中、中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1500元;对就读小学、初中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600元。

黑龙江团省委在积累“希望工程•圆梦行动”12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把“共青团助力青春圆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强力推动,于6月20日在全省启动实施“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预计8月31日完成帮扶工作任务目标。计划筹措资金1000万元,以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中学、中职和高校学生为主要对象,帮扶学生5000名。结合项目标准和捐方意愿,帮扶标准为每人1000—5000元不等。此次“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除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实施12年来始终聚焦的已录取特困大学新生外,把捐助对象拓展到全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初中、高中、中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高校在校学生,受益学生数量从往年的2000余名增加到今年的5000名,筹款总额也从往年的700余万提升到1000万。

为确保助学行动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实现公益资源精准投放,把每一分善款交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黑龙江团省委、省青基会明确要求各县级团组织对全部拟资助学生严格履行统计申报、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受助查重、核实公示的工作程序,保证助学对象的选定无偏差、无遗漏、无造假;坚持各地筹措资金统一上划、统一划拨、统一发放动作的“三统一”工作规范,保证资金流向安全可控;县级团组织凭助学金领取签名册、资金结算票据、发放仪式照片、活动宣传稿件四个要件申报工作完结,保证捐助全程真实有效。目前已落实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善款(含已到账、签署协议及明确意向的)250余万元。

为了形成合力以点带面,黑龙江团省委把全省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作为黑龙江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一项牵动性载体,带动弘扬婚嫁新风、助力生产脱贫、推动电商脱贫、做好定点扶贫等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各项举措齐头并进、相得益彰。在发挥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筹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广泛动员省级青年文明号、省青联,全省市县两级团组织等方面力量,开展专项资金募集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帮助贫困学生、各行各业不断涌现爱心善举的工作合力、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黑龙江省妇联在全省妇联组织中集中开展“春蕾助学·金秋圆梦”行动,重点关注该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单亲母亲家庭、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家庭、因病致贫中上学困难的女生。结对帮扶:小学生500元/年,初中生800元/年,高中生1000元/年,大学生3000元/年。捐建春蕾班:小学6万/个、初中9万/个、高中12万/个。

今年6月至9月,黑龙江省妇联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进行社会动员和战线动员,发动各级妇联执委、妇联干部、爱心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女企业家、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等与春蕾女童结成帮扶对子,资助她们完成学业,募集助学资金500万元以上,资助春蕾女童6000名以上。在此基础上,持续宣传发动,争取募集更多资金,惠及更多贫困女童。

目前,黑龙江省妇联已携手博能集团开展“哈弗圆梦行动”,利用100万元资金资助100名以上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每名大学生资助学费2000-10000元;携手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实施“金种子计划”,利用30万元资金资助女高中生300名,每名学生1000元;携手龙广开展“接力爱、向暖而行万人徒步”等公益活动,募集资金21万元,资助30名小学生直到高中毕业;募集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资金120万元,资助中小学生2000名;争取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援助项目资金40.8万元,资助春蕾女童470名;各市(地)妇联募集助学资金200万元以上,惠及3000余名“春蕾女童”。(马玉忠)

(网络编辑: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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