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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京口公安:创建驻所律师工作机制解决四大难题

1、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局长姚恒清介绍驻所律师的情况 摄影 孙逸飞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局长姚恒清介绍驻所律师的情况 摄影 孙逸飞

经济网讯 警察,被评为中国十大高危行业之一,而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被群众误解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甚至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如何重新塑造如鱼水之情的警民关系?江苏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探索了律师驻所工作机制,并在警律合作共建的基础上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四大难题。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恒清介绍,一段时间的实践总结,警律合作突显了律师的法律咨询作用,实现了调处增效和公安减负的“双赢”效果,同时推进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京口公安分局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启动仪式 摄影 周健

京口公安分局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启动仪式 摄影 周健

如何保证规范执法不受侵害

有这样一种说法:警察就像在刀尖上跳舞,时刻与危险相伴。公安部今年三月份向社会公布:2016年就有362名民警因公牺牲,负伤4913名。这意味着几乎每天牺牲一位民警。

而就这样一个群体,还有少部分老百姓对他们产生不满或者对立情绪,甚至发生冲突。究其原因,一方面,老百姓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一旦希望无法实现,可能就转化为负面效应;有的由于法律知识有限,对警务工作的误解,出现不愿作证,隐瞒、包庇违法犯罪,甚至抵制、对抗公安机关执法。

据姚恒清介绍,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处在社会的最前沿,每天都会面对面和老百姓打交道,任何人都离不开警察的工作,如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所以警察也是发生矛盾和冲突最为直接的群体。由于警力少、压力大等因素,出警时有可能是“代人受过”,而民警的苦衷往往不被老百姓所理解,这些情绪化因素也许会导致警察执法不规范。因此,他们常把诸多的不满发泄到民警的身上。于是,无论事件的是非,涉警的新闻都能引起网民热议,那些断章取义、道听途说的信息就会广泛传播。然而,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所受到的不法侵害维权方式较少,维权难度较大,只能选择默默承受。

此外,处理那些面广量大的非警务类纠纷,不仅严重耗占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还常常落得“两边都得罪,两头不是人”的境地,引起矛盾进一步激化;如果不处理,这些矛盾纠纷也许就是治安隐患的起因。

姚恒清说:“我在任镇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时就一直在考虑:能否找到一种方法,既能够规范执法,又能保证民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还要能够让民警从非警务性警情中剥离,以便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刑事打击和治安防范等警务中去?”

在调任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局长后,姚恒清进行了走访、调研,在基层派出所推行律师驻所工作机制,成功的找到了答案。他说:“这种方法简单、易操作,而且可复制、可推广。”

3、模拟法庭现场 摄影 周健

模拟法庭现场 摄影 周健

创建律师驻所解决四大问题

姚恒清走访辖区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座谈、交流,他的这一想法得到了支持。很快便为每个派出所选聘了2名具有深厚法律功底、一定社会威望、品行兼优的律师,每周固定半天进驻派出所。

据姚恒清介绍,驻所律师解决了四大问题:首先,驻所律师担负起行风监督员的职责,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提高了执法质量,民警也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及执法办案的流程,自觉维护形象,提升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满意度和美誉度;其次,驻所律师能够发挥专业优势义务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促进维稳与维权的有机结合;此外,以前一些非警务警情、久调不结的矛盾牵扯民警大量时间和精力,驻所律师使警力从矛盾纠纷调处中摆脱出来,减轻了民警的工作负荷;尤为重要的是,驻所律师在派出所与群众之间搭建有效沟通的桥梁,以“第三人”身份的优势,提高矛盾调处的成功率,增强了公正性和公信力,让当事双方更易接受和信服。

该局正东路派出所所长郭建池说,辖区地处老城区,由于人口集中,邻里纠纷较多,法律服务站成立3个月以来,已通过驻所律师解决各类纠纷10多起。成立之初就在纠纷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辖区一位居民在2007年因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判决未能如愿。2014年9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案件依法受理后因客观原因至今调查未果,该居民便认为公安机关“有失公允”,于是多次上访。3月6日,派出所组织相关人员和驻所律师共同接待了这位居民,并为他从法律上进行专业指导、提供方向,打消了他继续上访的念头,他表示今后维权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

据了解,推行律师驻所工作机制以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5次,成功化解矛盾35起,有效解决民事纠纷12起,解决老上访、老大难问题5起,取得了显著成效。

尝试模拟法庭提升工作效能

学府路派出所所长严涛也讲述了律师驻所后的两个典型事例:5月份,某小区楼上的空调滴水影响到楼下住户的生活,为此双方从言语不合到肢体冲突。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处一时陷入困境。在此情况下,驻所律师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告知各自的过错,并按照赔偿标准结合案情实际,提出经济赔偿方案,双方都表示接受,避免了纠纷恶化;

6月初,某公司负责人汪某因经营不善拖欠黄某款项,黄某堵了公司的大门,并表示“拿不到钱绝不罢休”,汪某则扬言要与对方同归于尽。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驻所律师首先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后在律师的协助下约定了还款计划,避免了矛盾升级。

在警律合作共建的基础上,该局还尝试开展了“模拟法庭”。日前,开展的第一期“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围绕辖区派出所一起因接处警所引发的诉讼展开审理,由派出所所长代表被告出庭应诉,驻所律师和民警代表扮演审判庭上的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等角色,邀请江苏大学法学院的3位教授担任审判长以及人民陪审员。

据姚恒清介绍,针对容易出现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让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为被告出庭应诉,通过真情实景还原庭审过程的方式,使民警看到自身的不足和缺点,切身感受执法败诉风险;此外,民警对一般授课形式的培训接受程度低,通过“模拟法庭”更容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强化证据意识,规范取证程序;同时既透过庭审检验了执法质量,增强了民警应诉能力,提高办案水平,促进了尽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庭审结束后,民警们表示,通过这种以案说法的方式让他们感同身受、受益匪浅,既锻炼了抗辩技能和本领,也对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律专家表示:“模拟法庭”是模拟法律程序、法律证明、法律思辨、法律判断的真实度及创新度,对一些争议较大或试点新类型案件再度进行思维交锋,在观摩模拟法庭活动的过程中获得对实际工作的思路或启发。(陈瑜)

(网络编辑:张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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