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官方网站  中央新闻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经济网 中国经济论坛

首页 > 区域 > 安徽 > 正文

安徽省率先立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经济网讯 5月27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作了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规定,也是全国省级人大层面率先开展的此类专门立法。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劲松就《条例》有关情况及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做了通报。

《条例》以新发展理念为遵循,明确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应当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条例》明确坚持规划引领,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区域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同时还明确要求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围绕龙头企业发展,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支持企业间战略合作,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为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条例》对建立健全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分别作出了针对性规定,以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在支持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方面,《条例》规定,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科技团队,在本省创办或者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省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规定以债权投入或者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为营造敢于创新的法治环境,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条例》规定,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开展创新改革,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条例》还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过程中,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因成果转化后续价格发生变化造成损失,其负责人已经履行应尽职责,未牟取个人非法利益的,负责人不承担相关责任。经确定予以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免予行政追责和效能问责,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

发布会上,吴劲松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本情况作了介绍,他说,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集聚发展能够提供相互支撑、互为依存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推进协同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延伸产业链条,是产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途径。

据吴劲松介绍,2015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在总结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有关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建设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决策部署,并于当年评选出首批14个基地。2016年,省委、省政府深化了集聚发展内涵,进一步提出了实施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与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形成梯次推进、滚动发展的格局,并评选出第二批10个基地及首批4个工程和3个专项。

吴劲松介绍说,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安徽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锐意进取,推动“三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显著扩大。2016年全省24个基地实现产值5089.8亿元,增长23.2%,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速14.4个百分点。二是效益水平明显提升。基地实现税收收入208.6亿元,增长19.3%,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10.3个百分点。三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基地新增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100家。新增国家级及省级科学技术奖励318项,新增授权发明专利723件,增长24.4%。四是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进展顺利,总体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吴劲松说,在“三重”建设的推动下,安徽省战略性产业发展呈现规模扩张、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2016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首次突破1万亿,同比增长16.4%,对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8%。(吴晓光

(网络编辑:崔晓萌)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