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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院专人执行金融案件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经济网讯 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2016年以来对汝南县域各家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规定专人执行,实行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认真探索服务金融发展的新路径,不断提升金融执行的专业化和金融执行的精细化,切实为汝南县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县域法制环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南县支行申请执行赖某某、房某某、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人为赖某某,房某某、杨某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该款贷出第三次循环后,赖某某本息未还。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赖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南县支行本金50000元及利息、罚金,房某某、杨某某负连带责任。

该案于2017年1月23日立案执行后,汝南法院执行局金融执行组及时按照法律规定为三位被执行人上失信名单,及时进行“四查”,及时查找到被执行人,拟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赖某某于2017年3月30日提供担保人,担保债务的履行,若不履行承担罚金1万元,该案于2017年4月28日结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南支行收到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9821.61元后,该行负责人说:以前申请执行的案件分的比较乱,影响了债权的实现,现在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立金融案件执行组专门负责金融借款案件的执行,使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执行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2017年元月到5月中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南支行,在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案31件,结案21件。没有能力履行的,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金融执行组核实后终本退出执行程序,使金融借款案件的执行达到了良性循环,为2017年6月底创造无积案法院,达到了很好的基础,更得到了汝南县域各家银行的好评。(刘文喜 郭华宾 马腾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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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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