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号称能够利用“手机定位、监听”,并且吃准受害人碍于颜面不敢报警的心理,在4个月的时间让60余人上当受骗,被骗数额从100元至4万元不等,初估总案值达50余万元。4月28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江苏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12月,河南新乡籍男子车某因家庭纠纷致妻子离家出走,后车某从浙江一路找到镇江,住在丹阳市某旅馆。12月22日,寻妻心切的车某通过手机搜索到一个声称能够实现手机定位的网站,对方一口咬定肯定能通过手机定位帮助其找到妻子所在的位置。12月24日,车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向指定的帐户汇去100元“手机卡”费,第二天上午果然就收到了这张手机卡,但该卡根本无法使用。对方表示需再汇1100元开卡费,车某随即汇款。随后对方再次称需要汇3600元网络使用费,但可以优惠至2500元,车某又懵懵懂懂地照办。在共计支付3700元后,对方手机已经关机。这时,车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急忙向警方报案。
镇江警方综合多种侦查手段,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在湖北省武汉市和孝感市。2017年3月11日,警方将嫌疑人夫妇抓获;3月23日,在武汉市将发布虚假诈骗广告的李某抓获。
侦查中得知,出生于1984的雷某是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初中文化,无业。2016年打起了“骗人”的主意,当年底与妻子罗某分工:雷某负责具体操作,罗某扮演“网站客服”。夫妻在4个月里的疯狂上演诈骗“四步曲”:
第一步:由雷某利用网络发布手机定位卡广告,并以交定金为由让受害人先付100元,再把一张印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及“多功能一卡通”等字样的电话卡快递给被骗人;
第二步:补齐货款。雷某号称的“手机定位卡”有:580元市内版本、880元省内版本、1280元全国版本、2580元全球版本,根据被骗人的需求,扣去之前交的100元定金,补齐相应的余款;
第三步:要求被骗人交费开通网络,价格一般是2000到3000不等,当然可以有“优惠”政策,本案中的车某就是“优惠”至2500元的;
第四步:交纳“安全保金金”,雷某会以对方可能利用“手机定位卡”从事违法活动为由,向其索取数额不等的安全保证金。
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顾剑介绍说,这起诈骗案件手法并不新颖,但有特定的被骗对象群体,他们以购买手机卡实施定位、监听的意图本身就十分“隐晦”,一旦被骗往往难以启齿,报警的极少。据判断,这三名嫌疑人还有大量的诈骗案件没有浮出水面,目前警方正在全国其他地区调查取证,但一些受害者不愿承认。(陈瑜 何志斌 虞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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