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4月17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为邮政银行追回久拖不还的欠款,维护了银行的信贷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李某和刘某为夫妻关系,是渑池县某学校教师。2013年5月,被执行人李某和刘某从中国邮政银行渑池支行贷款12万元。贷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和刘某尚欠13174.73元未偿还。邮政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多次发出催款通知书,未得到回应,邮政银行遂于2016年6月向渑池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渑池法院主持原、被告双方调解,约定李某和刘某2016年11月底前,李某和刘某偿还邮政银行欠款。在法院调解文书生效后李某和刘某仍未还款,邮政银行遂于2017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寻找,被执行人李某外出杳无音信,被执行人刘某称因另外案件,工资被冻结,无钱还款,案件执行陷入僵局。4月10日,渑池法院执行法官准备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刘某无奈交出执行费2000元。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终于在某银行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存款信息,并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李某和刘某所欠渑池邮政银行欠款及利息一次性执结完毕。(兀占斌 李国华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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