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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信谊化工非法转移危废物调查 环保局处理雷声大、雨点小?

文章导读: 今年四五月份,江苏省宿迁市和张家港市的环保志愿者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反映,当地的化工企业和资源再生公司涉嫌存在非法转移和接收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且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对当地环境及生态发展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性影响。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28期)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普|江苏报道

今年四五月份,江苏省宿迁市和张家港市的环保志愿者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反映,当地的化工企业和资源再生公司涉嫌存在非法转移和接收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且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对当地环境及生态发展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性影响。

为了核实这一爆料的真实性,收集到相关的第一手翔实证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随着环保志愿者在横跨苏南苏北的两个事发现场多次走访调查,并与当地政府相关环保监管部门进行采访了解和环境污染线索的反馈移交。7月上旬,记者最新了解到,这两家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最终得到了处罚。

p69 张家港信谊化工厂区大门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普I 摄

张家港信谊化工厂区大门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普| 摄

地跨苏南苏北,非法转移危废物

今年4月27日下午,在地处张家港市乐余工业集中区长江路5号的工厂大院里,停放着一辆红色的解放牌大卡车,工人们正在匆忙而吃力地向该车装载一个个近1米高的蓝色化工桶,叉车来回不停地穿梭奔忙。这家工厂名为张家港市信谊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信谊化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那些蓝色的化工桶里装的就是危废物,正准备向苏北宿迁市的一家企业非法转移处理。

随后,装载满危废物的该解放牌大卡车驶向了高速公路。记者发现,该车的前后车牌号并不一致,该车前部的车牌号为苏NC6856,车尾的车牌号为苏N6186,存在故意遮掩、隐藏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一位环保志愿者说,该解放牌卡车的人员“心里有鬼”,应该是知道涉嫌非法转移危废,所以想遮挡一下号牌,心存侥幸,竭力逃避惩罚。

该车一路向北疾驰,蹲守企业、熟知内情的环保志愿者紧紧驾车跟随,记者也尾随其后。当日晚间,在该解放牌大卡车快要抵达宿迁市洋河镇高速公路出入口时,环保志愿者拨打了宿迁市政府的热线电话12345,该热线与环保系统的举报电话12369是联动的,所以,宿迁市环保局迅速获悉该举报线索,并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在洋河镇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堵截抓获了该车及车上人员。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此次跨地级市转移危废的信谊化工,是一家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亚磷酸二甲酯、对甲砜基苯甲醛、樟脑衍生物系列等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产品,它是张家港市属的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记者查询公开资料获悉,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是张家港市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一家以化工为主体的国家大型二类企业,中国化工百强,张家港市的十大重点骨干企业之一,现有子公司10家,成员企业24家,其中包括旗下的一家A股上市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昌股份”。

p69 装载满危废物的解放牌大卡车准备上高速向苏北非法转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普I 摄

装载满危废物的解放牌大卡车准备上高速向苏北非法转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普|摄

危废物运往宿迁途中被截获

张家港环保局处理雷声大、雨点小?

记者了解到,在洋河镇高速公路出入口截获的这一车危废的去向是宿迁市一家资源再生公司,全称是宿迁市瑞优赛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优赛福”),地点在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纬二路9号。该公司本来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是,因为“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工艺要求进行利用,而将危废直接作为成品酸出售”,已于2015年3月20日被江苏省环保厅吊销原持有的编号为JS1300000288-7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宿迁市环保局关于该起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审批表上看到,“2016年4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宿迁市固辐气中心工作人员在高速洋河服务区查获信谊化工转移到瑞优赛福的危废,重约30吨,经查,瑞优赛福在此批前已从信谊化工转移过另一批次的危废,重约30吨。危废跨市转移未获得苏州、宿迁两地环保部门的审批。2016年6月14日,宿迁市环保局将瑞优赛福的环境违法行为移交到宿迁市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按照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22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按照《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发[2014]8号)文件要求,对瑞优赛福实施行政处罚。”

宿迁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瑞优赛福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去年已被吊销,明知自己没有了危废物的处理资质,却还在偷偷摸摸地接收危废,进行非法的经营活动。宿迁市环保局于4月28日迅速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拉到宿迁市的危废物封存在仓库里,由专人看管。

今年6月14日,宿迁市环保局将该起案件移送到了宿迁市公安局,并在发往宿迁公安局的宿环罪移[2016]第2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书》中指出:瑞优赛福涉嫌违法处置信谊化工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保部公安部最高检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有关资料移送贵局处理。此外,宿迁市环保局还附上了案件调查报告、现场监察留存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图片和影像资料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还了解到,对于信谊化工转移至宿迁瑞优赛福的废弃物是固体废弃物还是危险废弃物的问题,存在分歧和质疑。信谊化工认为,根据他们经过审批的环保报告,该废弃物是固体废弃物,不是危险废弃物,而宿迁市环保局坚持认为是危险废弃物。因此,宿迁市环保局在今年5月4日对将该废弃物进行采样,并送往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进行专业权威的废液危险特征检测,以判断其危险特性,最后的检测报告结论认为,“所采集的22个样品pH值全部在0~0.55之间,均达到属于危险废物的pH值范围,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可判断该批废液为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

对于信谊化工涉嫌非法转移危废的查处,《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于7月12日采访了张家港市环保局固废中心主任黄坚,他称,信谊化工此次非法转移的是氯化锂水溶液,是该公司他汀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物,今年4月26日和27日两天,该公司一共转移到宿迁瑞优赛福的危废物共两批次271桶,每桶大概重达200公斤,一共有50多吨。在非法转移的过程中被环保热心人士发现并举报,他们与宿迁市环保局一同进行了查处,并将危废物封存在了瑞优赛福仓库。5月3日,张家港市环保局派人赶赴宿迁查看现场,并将271桶危废物于5月5日全部拖回张家港市,封存在仓库里,钥匙由市环保局保管,并对信谊化工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先期责令其暂时停产,现在的处罚已走到了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阶段,7月6日市局派人又对现场进行了核查。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7月1日至4日,连续4天在张家港乐余镇对信谊化工非法排污及开工情况进行蹲守,发现该工厂工人不断进出,已再次开工生产,并未停工。张家港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负责人童朝霞对此解释说,他们市局当初只是责令信谊化工暂停生产,因为产生危废物并未找到合适的厂家来接续处理,如果再次开工,他们会继续进行监管,要求停产,直到危废物能够得到合法处理。

一位环保志愿者批评说,信谊化工非法转移危废被宿迁市环保局发现并移交给张家港市环保局处理后,结果是“雷声大、雨点小”,到目前为止并未对其作出任何实质性处理,有包庇之嫌,要是当初张家港市环保局不跑到宿迁去协调,并将危废拉回来要求自己处理,而由宿迁市环保局将其与瑞优赛福并案处理,这事早就处理结束了,信谊化工一定会得到应有的严肃合法的查处,也不会在没找到危废处理厂家的情况再次开工生产。

张家港市环保局对此回应称,他们的查处有很多程序要走,5月25日检测报告认定信谊化工转移的是危废物后,他们就对此立案查处,并于6月底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了信谊化工,已履行预先告知程序,之后还要召开市局办公会议决定,如果信谊化工对此有异议的话,还要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这些程序都需要时间,后续的查处情况他们也会反馈记者 。

p69 信谊化工为张家港市国有企业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普I 摄

信谊化工为张家港市国有企业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照|摄

基层环保官员:

危废监管存四大难题

针对信谊化工非法转移危废物一案,张家港市环保局副局长邹建忠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他说,苏州市局领导对此案件高度重视,第一,要求张家港市环保局从涉案的信谊化工、从这个案例中深刻查找原因,并对此举一反三,提高认识,跟上环境监管的时代步伐,提高对危废物转移和处理的监管能力;第二,对张家港所有产生危废的企业进行再一次排查,规范化管理,建立危废物区域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提高监管水平;第三,要在职责范围内把事情做好,按照职责和法规要求,做好环境监察和查处工作,把环境污染减到最低,将环境变动对百姓的危害减到最轻,按法律赋予的程序和原则去处理环境问题。

邹建忠还说,目前对危废物的监察管理存在四大难题,一是取样难;二是取证难;三是鉴定难;四是处罚难。虽然现在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基层环保局的执行力度和底气提高很多,但是由于目前对危废物的名录和环保标准不断变动,有的环保标准放宽了,有的加强了,仍在不断调整之中,所以对危废物的监察和管理变难了,大多数危废物的鉴定结论出炉时间长,存在难取证的问题,处罚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加大,所以需要多方面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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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8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16年第28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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