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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金协会二次培训召开 互联网金融统计将成为从业机构义务

文章导读: 7月1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召开互联网金融统计培训(二期),131家明确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会员机构参与培训。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何方竹 ● 实习生 邢环宇) 7月1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召开互联网金融统计培训(二期),131家明确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会员机构参与培训。

本次培训在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的指导下,对人民银行委托开展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工作做出了部署,明确互联网金融统计工作是行业基础,将成为从业机构的义务。协会将本着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宗旨,分批次开展此项工作。

网金协会统计工作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上表示,行业统计是使决策部门、从业机构以及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和看待一个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作用的重要渠道和窗口,但是目前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尚无完整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统计,以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发展态势和国家对于“双创”的鼓励来看,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金融统计将成为金融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在国内呈现爆发式增长,在社会投融资规模中的比重迅速提高,同时也深刻改变着整个社会的金融供给方式和金融消费行为。正是基于这一事实,人民银行正在会同国家统计局以及三会,起草联合发文,明确中国互联网金融统计工作的有关制度、流程、实施主体、申报义务等等,将互联网金融统计正式上升到国家行政法规层面。

该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协会受国家委托开展互联网金融统计工作,协会会员有报送数据的义务,也享有获得数据服务的权利。下一步,联合发文将明确整个行业的从业机构在数据报送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而在此基础上得到的统计成果,也将为申报主体所分享,并惠及整个行业

培训会还介绍,十部委指导意见中的七个业态: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都将纳入统计监测。其余只要属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网金协会也将考虑开展统计监测。数据指标包括总量数据和逐笔明细数据,对于部分互联网企业的客户备付金和风险准备金等信息,也将纳入统计

统计是网金协会成立之后的重要工作。第一期行业培训于4月14日完成,对从事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和消费金融业务的36家会员单位开展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和数据报送流程。该负责人介绍说,先期参加培训的36家单位已进行了统计数据申报,数据报送及时、质量良好。在此基础上,协会进一步扩大了培训和申报范围,扎实稳妥做好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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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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