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贺霞
日前,央行对支付企业的评级正在进行,业内人士估计,评级结果或于7月向社会公布,监管或疏导评级较低企业有序退出,加之新牌照发放暂停、重组消化存量,260多家存量支付公司将面临缩减。
资料显示,首批发放27张支付企业牌照已于2016年5月2日到期,涉及的企业包括支付宝、银联商务、拉卡拉、财付通等多家大型支付机构。但据了解,截至目前,这批机构仍在等待许可证的续转,他们将面临更高的准入标准。
据悉,受证监会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政策影响,类金融企业上市进程也受到拖累,有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公司上市审批受理程序也被暂缓。
有相关企业表示,P2P平台风险的暴露不但使监管态度较前趋紧,也使银行与支付公司的业务合作基本处于中断状态。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2011年5月26日,央行公布了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27家单位。去年以来,已有三家支付企业的牌照被注销。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货币资金转移服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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