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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化解钢铁产能过剩, 推进建筑工业化走钢结构道路

我国是钢铁大国,钢产量已经20多年保持世界第一。“十二五”期间,由于钢产量增加过快,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

【洞见】化解钢铁产能过剩, 推进建筑工业化走钢结构道路

中国钢结构协会会长、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岳清瑞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14期)

我国是钢铁大国,钢产量已经20多年保持世界第一。“十二五”期间,由于钢产量增加过快,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2016年开始,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

化解钢铁产能过剩,推广绿色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一直是高资源消耗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必然带来行业生产方式的大变革。钢结构行业是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是消耗钢材主要的产业之一。同时,钢结构的应用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方式,钢结构建筑占比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钢结构是建筑工业化的重要形式和发展方向,这一选择将有利于化解钢材产能过剩,促进传统建筑业产业升级。

发达国家建筑钢结构用钢占粗钢产量的20%~30%,我国仅为5%~6%

我国钢结构的整体技术已处于国际水平,产业规模全球第一,具有巨大的国内外市场潜力。在大型公共建筑(体育场馆、影剧院、飞机航站楼、高铁车站)、超高层建筑(高度100m以上)、大跨度桥梁(跨度200m以上)、工业厂房、大型市场、仓储等建筑中,钢结构的使用已经占有较高比例;但是在其他房屋建筑(办公、商厦、住宅、学校、医院)中钢结构房屋所占比例仅在6%左右,在桥梁中钢结构所占比例更不到1%。建筑领域钢结构用钢量仅占我国粗钢产量的5%~6%,远低于发达国家20%~30%的水平。

根据我国钢材产量的变化情况,我国钢结构的发展经历了节约钢材、限制使用、合理使用和大力推广使用四个阶段。

“十二五”期间,由于我国钢材产量增加过快,钢材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我国虽然已经是钢结构大国,但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占世界钢产量一半的钢铁大国的角度来看,我国钢结构的发展仍然十分滞后,“十二五”期间钢结构用钢量占钢产量的比例徘徊在5%~6%,在量大面广的住宅建筑和中小跨度桥梁中,钢结构所占比例更不到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我国发展钢结构的空间巨大。

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钢结构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我国已经成为钢铁大国,2015年钢产量突破8亿吨,钢结构产量5000万吨,钢材累积量突破70亿吨,千吨规模以上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超过3000家,专项施工资质企业突破1万家。2007年至2015年期间,我国钢结构产量保持了年平均增长率15%以上的速度,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钢结构大国。

我国也成功建设了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钢结构标志性工程,包括超高层钢结构(上海中心、广州塔、中国尊等)、大跨钢结构(国家体育场、水立方等)、大跨钢结构桥梁(苏通长江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等)和大型工业厂房等。

此外,我国也建立起较完善的科研与教育系统、企业、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较完整的技术体系链条,涵盖产品制品、技术研发、标准规范、设计、施工、验收、检测鉴定、加固改造、拆除和资源再生利用整个产业链。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以及提升工程质量、绿色施工和建筑产业升级的推进,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和推广势在必行。钢结构的工厂加工、现场拼接施工特点本身就符合建筑工业化的基本要求,并且钢结构也更加符合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而且钢结构轻质高强,力学性能好,延性高,综合结构性能优秀。因此,目前社会已经达成了基本共识,钢结构是建筑工业化的重要形式和发展方向,这一共识将十分有利于化解我国钢材产能过剩的困难局面。

阻碍钢结构住宅产业化的根本原因是传统住宅产业链的既得利益

目前制约我国钢结构发展和推广的问题有两大类,分别是人员与技术层面瓶颈问题、市场与监管层面瓶颈问题。这两大类问题广泛存在于技术研发环节、工程化应用环节和市场化推广环节。

发达国家在建筑工业化的过程中走过了钢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两条道路,我国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业化的发展也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对这些经验与启示进行学习和总结,将有助于我们思考钢结构发展的瓶颈问题与对策,有益于我国钢结构建筑工业化的发展。

英国的建筑工业化走了钢结构的道路,在这一进程中,英钢联对钢结构的发展起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对钢结构的基础教育与研究、工程推广和产业政策都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英国是全世界钢结构建筑市场份额最高的国家之一,混凝土的使用量逐年下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中人均水泥消耗量最低的国家之一,年人均水泥消耗不足200公斤,并且,英国建筑用钢的95%以上被回收利用。近年来,装配式模块化钢结构住宅在英国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纵观英国和日本等钢结构应用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钢铁生产企业的强势推动起了极大作用。而以前我国的钢铁生产企业缺乏像英钢联、新日铁那样重视钢材应用研究和工程推广的组织,甚至很少与建筑行业开展交流和沟通。目前,重庆开始试点成立由钢厂牵头,建筑、房地产、建材企业参与的龙头企业或产业联盟,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推广,这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多地开展了装配式混凝土住宅产业化试点,但是实际推行过程中阻力较大,效果并不理想。工业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优势是“绿色、节能、环保”,但是现行市场价格体系下,装配式住宅的售价与普通住宅并无差异。因而,住宅产业化的受益者是政府和子孙后代,但承担装配式住宅额外成本的却是开发商、建筑商和整个产业链。然而,开发商要考虑建设成本和当期收益,并不能接受成本的提升;传统的建筑商为应对装配施工需要重新配置技术、人员和设备,短期成本显著增加,同样也会抵制;整个产业链条上,包括设计院、材料供应商、运输商、监管机构等都需要为此改变既有的经营管理习惯和利益,为此增加成本和减少利润,他们也都不愿接受。

因而,成本和技术问题只是传统建筑业消极对待装配式住宅产业化的借口,它们都可以在实施过程中逐渐解决,而真正阻碍装配式住宅产业化的根本原因还是传统住宅产业链的既得利益。

从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考虑,大力推动住宅产业化是利国利民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但是,开发商是住宅产业的决策者和利益承受者,他们以成本和技术为由与政府谈条件,实际行动少。目前制约住宅产业化发展的瓶颈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全产业链为基础的政策、法规、规范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二,试点工程的管理和技术缺乏经验,亟须系统总结和创新突破;第三,产业链不够成熟,设计、施工、生产脱节,施工效率较低,成本优势无法体现;第四,专业人才和产业工人短缺,大规模建筑工程质量无法保障;第五,行业进入门槛低,监管不到位,恶性竞争导致质量参差不齐。

在住宅产业化的初创期和成长期,在销售价格市场化情况下,与传统产业相比,人员、技术、设备等资源的重新配置使得短期额外成本增加,以开发商为中心的建筑商及全产业链上的参与者不愿改变既有的经营管理习惯和既得利益,仅靠市场是行不通的。钢结构住宅产业化与装配式混凝土住宅产业化的情况大同小异,只是钢结构工厂化制造已比较成熟。因此,在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的初创期和成长期,政府也应坚定不移地进行推动,统筹优化全产业链,解决发展瓶颈问题,使得钢结构住宅产业化的发展尽快进入成熟期。

市场目标:钢结构用钢量过1亿吨,钢结构建筑占比15%~20%

“十三五”期间,我们应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做好钢结构产业供给侧改革,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完成技术、市场和监管三大目标。

技术目标方面,我们希望解决技术和人员的突出问题,形成全产业链成套产业化技术,提高钢结构生产效率和质量。

市场目标方面,我们希望钢结构用钢量突破1亿吨,钢结构出口量突破1000万吨,钢结构建筑占比达到15%~20%。

监管目标方面,我们希望建立以全产业链为基础的政策、法规、规范体系,统筹优化全产业链的分工和利益分配,降低钢结构建筑产业化的综合成本。

为此,我们主要提出七点倡议。

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国务院成立钢结构发展部际联席协调机构,统筹钢铁、建筑、房地产、装备制造、建材行业发展;将大力发展钢结构作为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一项重要任务予以政策支持,设立国家和省级钢结构发展基金,对推广应用钢结构给予金融支持。

发挥政府培育钢结构市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在政府投资的建筑、市政及基础设施相关项目中采用钢结构的比例不小于30%,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及棚改项目中抽出10%开展钢结构建筑示范。

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落实钢结构建筑试点项目。在全国扶持30~50个集钢材生产、设计研发、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全产业链的钢结构集成服务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明确考核目标,结合棚改和抗震安居等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推进钢结构行业全面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应用钢结构。各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在专项基金、财政补贴、税费优惠、金融服务、用地保障、行政许可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钢结构建筑项目,对开发商和设计单位给予直接补贴,鼓励企业和开发商的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

创新驱动,集中力量解决共性的技术和人员瓶颈问题。在“十三五”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钢结构重点研发专项,重点突破在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产业化配套以及标准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等方面的技术瓶颈,打破钢铁、房地产、建筑等产业界限,改革和修订技术标准,集成创新出具有中国技术特色的钢结构绿色建筑产业化成套技术,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和实施能力。

设立国家钢结构技术研究与人才教育专项基金,建立企业、学术界、大众创客相对接的钢结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互联网平台,构建多层次钢结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钢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培养和再教育,按照钢结构设计取费标准的30%给予设计院和设计人员补贴。

以钢结构带动相关产业“走出去”。成立国际钢材与钢结构技术标准协调委员会,建立中国与国际上主要标准体系的转移和对接机制,制定有约束力的钢材相互代换设计的规范,为钢材和钢结构进入国际市场排除障碍,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政策,推进钢材与钢结构出口和产能转移,从而带动钢铁、建筑、房地产及装备、桥梁等相关产业“走出去”。

完善产业链条和监管体系。整合现有资源,以试点工程、技术集成、产业联盟、管理创新为纽带,推动钢结构选材、设计、研发、制作、安装、物流、检测、维护、回收一体化建设,完善钢结构全产业链条。健全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组建国家钢结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钢结构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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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4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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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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