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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法院被确定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文章导读: 12月7日上午,记者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决定。

重庆万州法院被确定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夏一仁 张晓峰 实习生 范京川)12月7日上午,记者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决定。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在内的15家法院将设立全国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并授予命名牌匾。在这首批15家法院中,仅重庆万州法院和贵州清镇法院2家是基层法院,其余13家均为各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牌匾   张晓峰 摄

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牌匾 张晓峰 摄

重庆万州法院领导介绍,该院组建环保法庭以来,集中审理三峡库区万州、云阳、开县、奉节、城口、忠县、巫山、巫溪“一区八县”涉环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该院在履行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之外,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大胆探索环境公益诉讼,依法审理全市首例、三峡库区第一例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总结环境公益诉讼审判规律,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在全市率先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发出全市第1份环境保护禁止令,迄今已经发出11份环境保护禁止令,建立起及时阻却污染和侵害行为的机制,有效解决了环境行政执法不能及时制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难题。

重庆万州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环境专家咨询制度和环境专家陪审制度,引入水资源、土壤、电力、渔业等相关行业的17名专家参与环境司法,确保环境审判的专业性、技术化需求。如全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中,国家环境应急应急专家组首席专家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院询问,收到好评。四是积极构建环境司法和环境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迄今共组织召开5次三峡库区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辖区内 “一区八县”分管环保工作副区(县)长、环保局长、法制办主任、公安、检察及法院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形成并深化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规定了联动机制的启动与运行程序,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和司法裁判统一。

重庆万州法院领导表示,该院获得这一荣誉,是最高人民法院对该院近年来不断探索、创新环境司法体制机制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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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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