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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重申六项禁令防止央企四风反弹

文章导读: 8月24日,国资委纪委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的通知》。

 国资委重申六项禁令防止央企四风反弹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曹煦) 8月24日,国资委纪委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的通知》。《通知》对各中央企业,国资委各厅局及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作出明确要求,重申了严禁随意接待、严禁超标准接待等六项禁令,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六项禁令”具体如下:

一是严禁随意接待。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不得不加区别随意接待。

二是严禁超标准接待。企业负责人开展业务招待活动,标准根据业务招待内容和招待对象分档确定,不得超过中央及国资委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确定的标准。

三是严禁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企业负责人开展其他公务招待活动,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不得提供香烟。

四是严禁系统内相互宴请。中央企业系统内部的业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通知》特别指出,国资委工作人员到中央企业参加会议、开展调研等,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五是严禁在高档场所接待。业务招待活动应当首选本企业食堂或者协议酒店等,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六是严禁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不得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不得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费用,不得借业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通知》强调,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领导干部违反上述禁令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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