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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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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红 方

@若即若离1828:相信以后能缓解“立案难”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诉权。

@jang122732:我的案子在法院等了两年了,看来我需要五一过了以后再去立案吧。以前接待我立案的人没那么认真,能不立案就尽量拖延时间。

@苏州维权信息: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诉权,拭目以待。

@王惠俊:太好了,原来审查制有失公平,法院进门容易立案难。有案必立体现了真正司法平等、公正。

@liuminqing2704: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举措,非常好,为民做实事。希望各级部门认真落实。

蓝 方

@心里话baby:这是依法治国的又一大进步。国家制定的所有法律,都需要依据国情,依据发展,依据形势,进行修改、修订。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法官的业务水平必须提高,法官队伍的建设必须与依法治国提高到同样水平。

@用户3588070472:立再多的案子,审理不了,或执行难,立案又有啥用?

@手机用户2938663273:立案是诉讼过程的第一步,现实中很多案子就是当事人跑断腿案都立不了,而且法院拒不出示任何书面材料,百姓很无奈。立案审查制改为备案制就是依法治国迈开的第一步,不过,不会很顺利,这是必然规律。

@心底无私事事明:应当建立起诉人电话回访制度,每个案件判决后由相关的监察部门回访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的意见。

@用户5341982623:如果立案登记制只是登记,而审理却遥遥无期,或者案件审理平均时间越来越长,那就陷入更大的司法困境。所以,关键还在于扩大司法力量,提升审理效率,加强执行力度。

微 吧

“辞职信”营销 各品牌被赞是“机智的小伙伴”

4月14日,一封辞职信在朋友圈和微博热评如潮,引发各路媒体纷纷转发。辞职者为河南省实验中学一名女心理教师,她的辞职信内容仅有10个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有人评其为“史上最具情怀的辞职信,没有之一”。

随着“辞职信事件”在网上被网民追捧,各大公司,尤其是熟悉互联网环境的互联网公司,在几个小时内就抓住了这个宣传的好机会,重新将辞职信图片修改,用和女老师对话的方式,宣传自己的公司。被网友评为“机智的小伙伴”。


(网络编辑: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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