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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显堂:应立法限制机动车出行 保障公众生命健康

都说中国人爱财,女孩无房无钱不谈嫁,贪官爱财可以不要底线,涌进寺庙、烧香拜佛求财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如此等等。

【显堂文语】通过立法支持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如何向污染宣战?通过立法在必要的情况下实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这就是向污染宣战的措施之一。

文显堂

都说中国人爱财,女孩无房无钱不谈嫁,贪官爱财可以不要底线,涌进寺庙、烧香拜佛求财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如此等等。“财”深深根植在中国人的血流里,观念里满是“金银财宝”,从而形成了“财”思维模式。当然,爱财也不是什么坏事,财富仍是当今人类社会每个人生活的物质基础。但“爱财”必须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不损害公众利益,特别是不能损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这是爱财的底线。那么,如何让“爱财”不超越底线?首先要通过立法确定不可逾越的底线,然后通过严格执法来惩处超越底线的违法“爱财”行为,保护公众利益。

然而,不幸的是,“财”思维模式也渗透到立法领域。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12月底分组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笔者认为草案第45条相当于向地方授权限制机动车通行,如此一来此授权条款或将成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法律依据。有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时表示,这个条款属于不当授权条款,应当予以删除。有的委员建议即使保留修改此条款,也必须增加相应的限定条件,而且要明确规定补偿措施。总之,立法不能随便给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开口子”,因为单双号限行常态化侵犯财产权。有委员认为,现在北京是一周限制一天,买车的公民一个月就有四天不能开车。如果开始单双号限行,公民的车就有一半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不少人还表示想再买一辆车,这显然是对他们财产权的侵犯。一句话,这部分委员主张删去第45条的内容,保护财产权,否则,要补偿损失。

看来,向地方授权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立法条款遭遇了严重的障碍。

人们不必责问这些委员们以“财”为大的思维模式,但人们有权质疑他们究竟能否代表更广泛的公众的利益。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那就是要公众的生命健康还是要少数人的财产权。反对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委员们是否思考过如此简单的问题?

现在,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威胁公众的生命健康。其中,部分污染源就来自于机动车尾气排放,可以说每一辆机动车都参与侵害公众的生命健康。北京500多万辆机动车在损害2000多万市民的生命健康,老人和儿童受到的侵害尤其严重。现在的儿童患各种怪病的特别多,一些几岁的儿童也患癌症,有的儿童患骨癌不得不截肢,令人痛心。这不能排除是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的关系。根据《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中国每年新发肿瘤病例约为312万例,平均每天8550例,意味着每分钟就有6例被诊断为恶性肿瘤。北京市卫生局公布的数字则显示,2011年,北京市户籍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58.05/10万,恶性肿瘤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26.7%,恶性肿瘤已经连续5年成为北京市民的首位死因。这不能排除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关系,更不能排除500多万辆机动车排污的关系。强烈建议这些委员们到北京各大医院调查一下,体察一下民众的疾苦,别总坐在办公室里想当然。

现代社会的理念是,无论谁的财产权,都不能损害公众的生命健康权,否则就应当依法剥夺其财产权。如同污染企业,尽管企业法人拥有财产权,但因为严重污染了环境,损害了公众的生命健康,甚至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安全,就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所以,任何财产的合法性都建立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无论是财产的来源途径,还是财产的功能与作用的后果,一旦侵害公众的利益,就必须加以限制。具体到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就应当立法严格限制机动车出行,依法强制人们绿色出行,借此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

其实,有一部分民众已经自觉地选择绿色出行,但他们会更多地受到污染物的伤害,结果是不公平的。笔者就希望做到少开车,但如果天天步行上班,受到污染空气侵害程度就更高、更重。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树立以公众生命健康为大的立法思维,通过立法来约束所有人的行为,大家一起绿色出行,从而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

限制有污染排放的机动车出行,还要多管齐下。比如,通过立法,让城市的所有主干道全部开通快车道,除了公共交通工具行驶,凡两人以上同乘一辆机动车的也可以上快车道,这样可以鼓励多人同乘一辆机动车出行。这不仅能够减少机动车出行的数量,而且也可以提高机动车出行的效率。美国就是通过立法鼓励民众多人同乘一辆机动车出行,并且严格执法。在美国发生过一桩著名的官司,即一位孕妇开车行驶在快车道上,被警察拦住罚款。孕妇不服,便将警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审理认为,尽管孕妇肚子里的新生命还没有出生,但已经是一个人,因而属于两人同乘一辆机动车,并不违法。最终,孕妇赢得了这场官司。在这里引用这桩官司意在说明,孕妇并非因个人财产权赢得官司,而是因“多人同乘机动车”赢得官司。这是美国鼓励多人同乘机动车的表现。

城市机动车是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期待立法机构能从“是要公众的生命健康还是要少数人的财产权”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出发进行立法选择。如果觉得少数人的财产权更加重要,那就没有必要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甚至可以对机动车不限行。不过,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向污染宣战,之后也一再重复这一宣言。那么,如何向污染宣战?通过立法在必要的情况下实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这就是向污染宣战的措施之一。期待那些立法机构的委员们,能够加入到向污染宣战的队伍中来,不要阻挠相关立法,更不要只顾少数人的财产权而不顾公众的生命健康。

当然,立法支持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不是要全中国都一个标准,而是要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地区治理环境污染的必要性来选择;也不是要一年365天皆如此。所谓常态化,是赋予政府拥有根据环境状况随时采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权力。给政府开这个“口子”,让其拥有治理环境污染的手段和措施,保障公众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欢迎读者就此话题发表高见。)


(网络编辑: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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