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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所办律所的30年坚守:律师兴则法治兴

文章导读: 12月18日,一场名为“律师兴则法治兴”的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此同时,主办方——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亲自支持创办的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刚刚走过30年的发展历程。

“律师兴则法治兴” 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 一家30年的律所与江平的坚守

经济网讯(记者 刘永刚)12月18日,一场名为“律师兴则法治兴”的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此同时,主办方——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亲自支持创办的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刚刚走过30年的发展历程。

30年,对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来说,他见证了国家法制建设的进步,对于中国法制的从业者来说,他们同样经历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到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位会议主题这一中国法制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在中共中央的党史上,依法治国成为中央全会的主题是头一次,说明我们对法治的重视。”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直言,“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认为,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

事实上,中国律师已经走过百年历史,百年道路曲折、艰难。从1980年以后中国律师才真正迎来春天,开始在国家法治进程中发挥作用。进入21世纪,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外界看来,近30万律师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群体,必将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什么要重视律师的问题?在会上,江平教授用“春江水暖鸭先知”经典地形容了“中国法治的水温,律师最有发言资格”,这是对“律师兴则法治兴”的最新诠释,律师应积极试水法制改革,勇做法治脊梁。“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前几年,孙国栋主编《中国大律师》,约我写序,我就以《律师兴则国家兴》为题,指出了律师对于国家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性。” 江平指出律师应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三种律师应各司其职,各自做好各自领域的事务,各自尽到各自的职责,法治兴旺的前景就大有可为。

研讨会上,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讲到,尽管律师的执业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最近30年,律师作用的逐步增强也是有目共睹的。海淀区司法局谢伟副局长讲话中提到希望律师群体是维权的群体,是维护他人权利的,这一群体目前有些时候还处于弱势,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多为律师鼓与呼。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副会长张小炜指出北京市海淀区的公检法司部门正在建立协调平台,让律师的声音能充分发挥,争取让法律能公平公正公开地适用于每一个具体案件。原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的老主任柳忠亚回顾法大所名称由来时提到,“法大”是在讨论法大还是权大的背景下定名,正式定名庆典仪式时,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等单位领导纷纷到会祝贺,盛况空前。希望法大所的广大律师们能继续坚持法大于权的思想为国家法制建设贡献力量。中国政法大学多名教授发表了讲话,阐述了众多精彩的法治观点。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进军表示,“律师兴则国家兴——只有律师制度发达了,国家的民主、法制制度才能够更加完善,律师制度的成败关乎国家的兴亡”。法大所走过的30年,正是中国法制建设的30年 ,其中的挫折及成就不断激励法大律师,胸怀正义、维护公平、践行理想,坚定“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的信念,勇于担当推动法治建设之重任。

据悉,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十年来,一直秉持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为中国律师界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国内知名的优秀律师均是从法大所走出去,在中国法治实践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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