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商首推“三证合一”登记
本报沈阳9月15日电(记者刘洪超)15日,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辽宁在全国首次将创办企业前需要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成“一证”办理,以此来简化审批手续,为企业创办提供方便。
据辽宁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即对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核发一照。改革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而是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
据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首先在沈阳、鞍山、朝阳三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年底前在其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试行,并于明年3月在全省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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