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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或建重污染监测体系 严重雾霾等天气将预警

9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经济网讯(记者 王山山)9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同时突出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须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

在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要求,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关于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将进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煤炭使用方式,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国家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

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电子邮件及信函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征求截止至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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