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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经济新常态须加强地方债流动性风险管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面对年内2.4万亿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务,甚至出现债主把有些基层官员堵在会议室“逼债”的情形。

【热点观察】中国经济“新常态”下,须针对性加强地方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李定华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面对年内2.4万亿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务,甚至出现债主把有些基层官员堵在会议室“逼债”的情形。在民间借贷中资金链紧张时,这一幕也经常上演,只不过这次的债主换成了政府而已。

央行近期公布的《2013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指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是中国经济成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保障。

流动性相当于企业的血液,血流不畅会导致休克,在这个意义上说,流动性风险是一种“断流症”。在表象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金链紧张或者断裂,轻则不能满足资产增长或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重则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但资金链断裂只是流动性风险爆发后表现出的结果,流动性风险产生主要缘于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或者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按期履约的风险)、市场风险(指未来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既定目标的不利影响)等的转化或者诱发,因此是一种综合性的风险。

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供给者,政府监管机构的政策对市场流动性影响很大,而且需要保持宏观政策的大体稳定,给市场一个稳定预期。比如发行的货币量对市场流动性就有直接影响,发行货币过少,将导致市场流动性紧张;反之则会导致市场流动性泛滥。但出现如去年“钱荒”等极端情形时,也需要及时进行政策微调。

做好“三期”叠加阶段流动性风险的化解,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应有之义。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是中国经济在一段时期都需面对的“新常态”。这种“新常态”既表现为增速减缓,又表现在地方政府债务、影子银行、房地产泡沫、产能过剩等“风险点”的高发易发。任何一个“风险点”应对不当,都会给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和资产质量带来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因相互传染而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以地方政府债务为例,随着未来两年高达4.2万亿的地方政府债务到期,有针对性地加强这部分债务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十分必要。因为这些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来自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若是到期不能按时偿还,一方面影响政府信誉,同时还将给相关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带来巨大压力,加剧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在银行体系受到互联网金融冲击的背景下,这会产生双向挤压的效应。若形成不良资产,将会使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指标继续攀升。

国家审计署报告显示,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审计的9个省本级为偿还到期债务而举借新债579.31亿元,但仍有8.21亿元逾期未还。这些“应还未还”的债务,目前对相关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负面影响尚不大。但值得注意的是,“借新还旧”固然为缓解还债压力赢得了时间,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只是延后了部分风险爆发的时间点。按照银监会数据,2013年底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为1%。以此来推算,未来两年地方政府债务可能会出现至少420亿元的不良贷款。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较高,在国家审计署抽查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中,其中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随着未来两年地方政府债务的集中到期,局部地区,尤其是对“土地财政”依赖过高的城市,在目前房地产有下行趋势、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财政支出有一定刚性的背景下,偿债压力会进一步加大。若出现大面积逾期,将对相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带来沉重的压力。

因此在加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还应加强监测预警,并对逾期的地方政府债务采取有效的风险缓释和化解措施。若只是简单地将违约的地方平台公司拉入金融机构的“黑名单”,将导致两败俱伤的结局。同时,有关部门还需要对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较弱的地方进行微观救助,防止蔓延成区域性金融风险。


(网络编辑: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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