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
姓名:陈同海
职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涉案金额: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章导读: 近日,最高检公布,今年1-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245件,3073人,重特大案件1270件,占到立案总数的56%;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37人,其中有17人是地厅级的干部。与去年同比此类犯罪的立案侦查的件数、人数都分别上升了10%和1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
姓名:陈同海
职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涉案金额: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