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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大事记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谈到2014年重点工作时,提出“加强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经济协作”。

发起

(1986年—2003年)

1986年,在时任天津市市长李瑞环的倡导下,环渤海地区15个城市共同发起成立了环渤海地区市长联席会。

全面启动和实践

(2004年—2009年)

2004年2月,国家发改委召集京津冀三省份发改部门在廊坊召开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研讨会,达成“廊坊共识”。

2004年6月,环渤海合作机制会议在廊坊举行。会议草拟了《环渤海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环渤海地区合作机制已从构想、探索进入到全面启动和实践阶段。

200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提出,积极推进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加强京津冀地区的协调发展,要基本形成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两小时交通圈”。

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在唐山市召开“京津冀区域规划工作座谈会”。

2008年2月,“第一次京津冀发改委区域工作联席会”召开。京津冀发改委共同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发改委建立“促进京津冀都市圈发展协调沟通机制”的意见》。

加速推进

(2010年至今)

2010年10月,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提出了在规划体系等6个方面启动与北京的“对接工程”。

2011年3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提出“打造首都经济圈”。

2011年5月,首届京津冀区域合作高端会议在河北廊坊召开。

2014年1月,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配合编制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抓紧编制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发展协调机制,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发展。

2014年2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座谈会上,要求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并要求抓紧编制首都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谈到2014年重点工作时,提出“加强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经济协作”。

(《中国经济周刊》编辑部综合整理)


(网络编辑: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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