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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要为经济社会转型服务

文章导读: 新世纪前十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十年。伴随着十二五开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题,正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国的司法建设、政治体制改革也随风而动,与“经济发展”一起,踏上转变之路。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陈正湘I湖南报道

新世纪前十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十年。伴随着十二五开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题,正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国的司法建设、政治体制改革也随风而动,与“经济发展”一起,踏上转变之路。

司法系统的建设如何找到一条科学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基层法院面临的难点在哪里?如何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从而保证司法公正?2011年3月7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对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怀化中院”)院长张泽军进行了专访。

《中国经济周刊》: 面对新的社会发展形势,法院的“服务社会”功能如何体现?

张泽军:由于怀化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很多怀化人思想观念相对滞后,与发达地区相比有一定的差距,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比较多。在深入调查研究影响制约怀化法院工作发展的各项因素之后,我们认为,“搞好审判工作,服务社会转型,虽然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但工作好坏不完全依赖于物质条件,人的主观能动性始终是第一位的。为此,院党组确立了 “以更新观念为契机,走规范化发展的道路”。2009年开始,工作重心逐步向基层转移,先后提出了“抓基层,促机关,抓规范,促发展” 和“重心放在基层,重点抓好规范,坚持整体推进,实现科学发展”以及“立足基层,上下联动,同步发展,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措施,使怀化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逐渐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通过几年的努力,法院的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变。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中国经济周刊》:在服务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人民法院面临着哪些矛盾和困难?

张泽军:当前,随着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人民法院既处在调处大量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面临的矛盾很多。这些矛盾直接制约着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损害法院形象,影响司法公信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漩涡之中,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如何正确选择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积极主动地处理好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人民法院不仅要加强安保工作,配备好安全检查防范设备,防止危害后果的直接发生;更要主动研究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强化办案质量与效率观念,更好地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中国经济周刊》:最近几年,怀化中院在更新干警思想观念和司法建设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张泽军:真正做到更新观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要敢于破除原有的思维定式和落后想法。为此,针对全市部分法院和法官在思想上存在的片面强调法院的困难和阻力,围绕大局谋划法院工作不够,单纯追求法律效果,积极进取、有为有位的动因不足等思想状况,市中级法院及时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思想观念从落后于时代发展要求的意识中解放出来,从不利于法院发展的习惯思维中解放出来,从传统的司法价值观念中解放出来,做到与时俱进,关心了解大局,主动依法服务大局,树立平等、公开、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的司法价值观,学会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解决问题。

《中国经济周刊》:怀化中院在“为人民司法”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

张泽军:“为人民司法”是一篇大文章,在这方面我们结合实际做了几件事情:一是换位思考。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活动,从当事人的角度体验参与诉讼的切身感受和可能面临的困难,拉近与当事人的感情距离,增进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二是多调少判。对民间相邻纠纷、山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健康权纠纷等加大调解力度,避免一些轻微民事案件转化为重大刑事案件,避免一场官司几代仇的现象发生,用和谐地方式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三是巡回办案。怀化地处山区,山高路远,群众打官司不方便,加上地方民族习惯、人情风俗,群众不愿打官司,所以必须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鼓励法官进乡村、进社区,抬起衙门就群众,变当事人到法庭告状为法官下到乡村和社区就地调处纠纷,减轻群众诉累。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出台《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设立专项基金,对无法获得补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无法执行到位的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涉诉上访人给予司法救助。五是改进作风。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做到“十个一”,即:在接待当事人时,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招呼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在审理案件时,做到程序上一视同仁,实体上一碗水端平;在制作裁判文书时,牢记“一字一句涉及当事人权利,一标一点关乎法院形象,必须慎之又慎”。这些举措,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化解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促进了怀化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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